【重庆招商】重庆检察机关推出17条司法惠企举措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

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
所属地区:重庆 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23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重庆市检察机关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启动"保市场主体、护民营经济"专项行动,出台17条司法保护措施,通过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"四大检察"协同发力,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。此次行动聚焦招商引资关键环节,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,通过建立检银协作机制、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等创新举措,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效,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构建涉企案件全链条保护机制
专项行动明确对涉企案件实行"三个一律"特殊办理机制:一律进行电子标识管理、一律开展经济影响评估、一律由院领导审核把关。在刑事检察领域,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,对因疫情导致履约困难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;在民事检察环节,重点监督纠正违法执行、超标的查封等侵害企业权益行为;行政检察突出化解政企纠纷,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;公益诉讼探索分期支付赔偿金制度,避免"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"。
二、细化九项办案责任硬约束
专项行动划定九条办案纪律红线,包括严禁超权限、超范围、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;严禁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;严禁选择性司法或地方保护主义。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,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专案专办、限期办结。在金融领域,重点打击非法集资、洗钱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,同时严格区分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,对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偿贷的企业慎用刑事追责。
三、创新检银协作风险防控模式
重庆市检察院与银保监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定期通报涉企金融案件趋势性风险。检察机关将针对金融机构提出的企业异常经营线索,依法开展法律监督;金融机构则配合提供涉案企业信用记录、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。双方联合开发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模型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,实现从"事后惩治"向"事前预防"转变。
四、完善企业司法救济通道
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,对投诉举报实行首办责任制。推行涉企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,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察长直接督办。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,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异地执行难等问题,通过检察一体化机制协调解决。同时加强典型案例发布,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。
五、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
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,检察机关将加大商业秘密、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完善刑民协同保护机制。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专家辅助人制度,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。对重复侵权、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,探索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,形成司法保护合力。
重庆市检察机关表示,将定期评估17条措施实施效果,根据市场主体反馈动态调整司法政策,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。通过构建"司法保护+行业监管+企业自治"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,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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